民政部公布新一批“山寨社团” 部分社团仍在活动
中国奢侈品协会、中国风水学会等等,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业协会,日前纷纷出现在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社团”名单中。在最近不到两个月内,民政部已经公布了5批共400个“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名单。调查发现,敛财牟利是这些社团的主要目的。虽遭点名通报,但一些社团运营依然故我,仍在继续收纳会员、组织活动。
梳理发现,在被通报的400多家社团中,八成以上名称里都有“中国”字样,其他还有“中华”“全国”等字样。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投资协会”等还与正规社团重名。
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据悉,“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主要是一些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
同时,“山寨社团”还逐渐出现在新兴行业。此次曝光的社团名单中,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会、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4家互联网金融社团赫然在列。
调查发现,目前在已通报的名单中,仍有多家社团在继续开展活动。近日,被通报的中国艺术家协会咨询入会事宜时,一李姓工作人员说,提交代表作和申请书后,一个星期即可批准入会。“我们协会是2005年在香港注册的,在业内名气很大,会员近万名。虽然被通报,但目前我们的工作还在正常进行。”该工作人员说。
揭秘:三种敛财方式最为常见
据统计,近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接到涉及“山寨社团”投诉案例200多个。
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说,“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手段在境内敛财,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1、明码标价卖“头衔”
广西南宁书法爱好者老苏,近年通过缴会费的形式成为“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等10多个协会的会员或副会长。他说,各协会入会费门槛不一,少则三四百元,多则1000元,不少都是终身会员制,申请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而这家“研究会”正是被通报的“山寨社团”之一。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山鹰认为,一些个人与单位之所以愿意掏钱参加这些社团的活动,主要是受到颁发奖项的吸引。例如获得“杰出青年奖”“杰出华人奖”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2、培训活动大肆收费
曾被通报、现在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中国艺术家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如以该协会名义开展商业活动,需要交纳几万元的费用。
老苏介绍,其加入的几个协会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书法交流、旅游观光等活动。参加活动除场地费之外,其他费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动个人开支2000—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缴纳给活动的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有的则是缴纳一部分定金,事后再结算。”老苏说。
在通报名单之列的“中国风水家协会”,一名高姓负责人称,协会有一批水平不错的“大师”,要是请他们看风水,“服务”收费是2万元以上。
3、变相敲诈勒索企业
安徽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这些年企业常收到一些社团发来的评比邀请函,个别协会甚至威胁称如果不参加评比,就会在业内被看低、市场被挤压。
此次曝光名单中有一家“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广东省质监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此前曾查处了一家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签订业务代理协议的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是协会21315系统中心在广东地区的代理单位。结果,该公司却冒充质监局的身份致电企业,要求缴纳“质量信誉企业”建档费等,50多家企业遭骗取千元不等的“费用”。
专家解读:对“山寨”应提高违法成本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说,“山寨社团”往往都是“拉大旗作虎皮”,虚拟冠冕堂皇的头衔让公众对其难辨真假。
“与正规协会的公益性质不同的是,多数‘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打着五花八门的旗号吸纳会员、违规收费。”广西作协会员、河池市文联副秘书长石肖永说,从通报情况看,文艺、食品、医疗领域是“离岸”“山寨社团”的重灾区。
“民政部通过公布名单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知道‘山寨社团’,迈出了规范治理的重要一步。”马庆钰说,下一步应着力打造规范效果更明显的信用信息平台。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应对社团组织划定底线、红线,进行多方监管。对“山寨社团”要严管严罚,提高其违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