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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牛案曝光:牧场偷卖595头死牛 病牛肉流向餐桌

2015年9月11日17时许,山东泰安肥城市边院镇泰安澳亚现代牧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亚牧场)东门外,一台装载机用铲斗端着一头黑牛驶出牧场。

牧场病牛肉流向餐桌
牧场病牛肉流向餐桌

“砰”一声闷响,黑牛从铲斗中滑入路边货车车厢内并瘫倒,血从嘴里滴出。一名牛贩从驾驶室拿出一根黑色电击棍,朝牛身上戳去。高伏电流撞击发出“叭叭叭”电击声,黑牛扭动了几下终没能站起来。一旁身着澳亚牧场灰色工作服男子见状,对牛贩说:“这牛快不行了,赶紧拉走”。

近日,从多位因购销澳亚牧场死牛而获刑的涉案人员处获悉,两年前,澳亚牧场通过前述类似方式,向当地牛贩出售死牛多达595头,其中大部分流入市场。

该案共有30人获刑,然而案情一直未被公开。

澳亚牧场是当地重点引资项目。公开信息显示,2004年,澳亚集团登陆中国,在内蒙古建成第一个“万头牧场”,之后相继在山东东营、泰安等地建起三个万头牧场。泰安澳亚牧场成立于2011年5月,是印尼佳发集团下属新加坡澳亚集团投资6000万美元建成的外资企业,存栏牛只达12000头。

获取的多份判决书显示,牛贩王秀玺从澳亚牧场购买的死牛,半数被查实已流向市场,部分牛肉被直接送上餐桌。而在此期间,澳亚牧场未对这些外售死牛申报检疫,牛贩也未进行屠宰检疫。而根据相关出售协议,澳亚牧场出售的死牛只能给宠物或其他动物食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后三聚氰胺”时代,以“万头牧场”模式为代表的大型牧场建设高速推进,除了已经显现的污染、疾病控制等问题,对牧场病、死牛的监管也亟待完善。

病死牛处置的黑色链条

这是一起涉数百头死牛、致30人获刑的食品安全案件,也将大型牧场病死牛处置的黑色链条曝光。

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显示,2013年,澳亚牧场向70岁的边院镇前黄村村民王秀玺出售595头死牛,未经检疫直接屠宰,濒死牛、死牛被“急宰”、“赶刀”放血后售往市场。

警方根据死牛销售账本,追查到下游20余名牛贩参与从王秀玺手中购买死牛销售,30人相继获刑。当时负责澳亚牧场检疫工作的边院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高瑞海也因监管不力,被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之后被“双开”。

案发后,澳亚牧场原场长孙景峰称,澳亚牧场对死牛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卖给牛贩,另一种是无害化处理,烧掉后深埋。其中,出售的死牛包括意外死亡和疾病死亡,以病牛最多,由副场长沈青青具体执行外售死牛,犊牛部主管范志军负责处理刚出生的小活公牛和小死牛。

一份肥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2013年10月29日,澳亚牧场副经理梁忠、犊牛部主管范志军被“另案处理”。但多位因此案被判刑的人员记者称,该二人被“另案处理”后,至今未被公开追责。

而在澳亚牧场“死牛案”中,当地另两家牧场负责人因售死牛已被处理。

10月8日,肥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希沧向记者表示,澳亚牧场卖死牛一案当时由警方办案,后移交检察院起诉。对于该案对澳亚牧场的处理情况,杨希沧称,当时办理该案的相关负责人在外,他需了解后才能回复。

随后,记者先后联系肥城市公安局、澳亚牧场负责人了解更多详情,但暂未获回复。

243头死牛证实流入市场

记者获取的相关材料显示,从2012年1月4日至2013年5月31日案发,王秀玺从澳亚牧场购买死牛595头,随后分销给下游12名牛贩。12名牛贩又将死牛售给另外十余名商贩。这些死牛最后有的直接上了餐桌,有的被送往集市零售。

9月11日,王秀玺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案发前,澳亚牧场给王秀玺卖死牛并“没有准确时间”,只要有牛濒死或刚刚死亡,就电话通知王秀玺到牧场运走死牛。

“死牛不及时放血,肉质颜色会暗红”,上述王的亲属表示,为保肉质,澳亚牧场将死牛用装载机装上运牛车后,王秀玺有时会在车上“赶刀”给死牛放血。

遇到濒死的牛,王秀玺就运回其在边院镇的一处废弃石膏板场“急宰”,放血后再联系下游牛贩售卖。

涉案牛贩从王秀玺处买得死牛,一般是运回后剥皮分割,然后将分割好的肉卖给下游商贩。这些牛肉最后被送上餐桌或在农贸市场的肉摊销售。

另一涉案牛贩高新文从王秀玺处购买的死牛数量居多。高新文称,至案发,他从王秀玺处购买了300来头小死牛,六七十斤一个,其中100头成色不行的喂了狗,另外200头卖给了米文浩等4名商贩。米文浩则表示,他把从高新文处买的死牛肉充作好肉零售,每斤14元。

还有部分死牛牛肉直接流入餐馆,烹饪后被做成熟食销售。

该案另一位被告人称,2013年5月份,他从王秀玺处购买了2头死牛约1900斤,在自家开的饭店煮熟或炒菜给顾客吃了,获利700元。

王秀玺等人的判决书中显示,案发后能查实澳亚牧场销售给王秀玺的死牛为595头,证实流入市场243头,其余死牛下落不明。

获刑检疫兽医:牧场从未对死牛申报检疫

9月11日,王秀玺之子、49岁的原肥城市政协委员王东告诉记者,2012年他与澳亚牧场签订“淘汰牛只出售协议”,后因家族内部原因,将此生意交由其父王秀玺经营。

记者获取的一份“淘汰牛只出售协议”显示,澳亚牧场与王东约定,由王东负责收购澳亚牧业的淘汰牛只,但澳亚牧场出售给王东的死亡牛只只能给宠物或其他动物食用。检疫费用由王东承担,王东每次向澳亚牧场购买牛只时必须出具检疫证明,否则不予出售。

这份协议还显示,澳亚牧场淘汰的活牛、濒死牛、死牛价格不一,其中死牛价格为每千克6元-8元,约为活牛价格的一半。

事实上,王秀玺并未向畜牧兽医部门申报检疫,死牛被其迅速转手倒卖。2014年8月29日,王秀玺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5万元。其余28人同期获刑。王东在数月后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9月17日,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效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澳亚牧场与王东签订的协议违反法律,内容是无效的。

孙效敏说,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牧场出售淘汰牛只,应由牧场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检疫,检疫兽医必须当场实施检疫后才能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拿到检疫合格证明后,牛只才能离开牧场。

作为澳亚牧场监管责任人,原边院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高瑞海被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之后被“双开”。

9月13日,高瑞海向记者表示,“澳亚牧场卖死牛从来没有给我汇报过,就没有申报过检疫”。

高瑞海称,自2011年澳亚牧场落户肥城市边院镇至案发,他一直负责该牧场的日常监管和检疫工作。“按要求,澳亚那边要是死了牛,也应该给我们汇报,我再过去检疫,检疫后再看怎么处理,一般都是要做无害化的,要烧了深埋”。

“澳亚管理很严,一般不让进。”高瑞海称,每次澳亚牧场淘汰活牛,他都会到现场去检疫,“牧场没有给我看过防疫证明、饲养记录”。

不过,在高瑞海的判决书中,澳亚牧场原副总经理梁忠证言称,“2013年5月份前,高瑞海很少去,一般不进牧场,都是问其要各种档案。高瑞海从未问过淘汰牛的事,也没有对牧场的病死牛检疫,也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知情人士:淘汰牛出售模式依旧

2015年9月11日17时许,澳亚牧场门外,34头牛过磅称重后,身穿有“动物检疫”标识服装的检疫人员来到现场,从黑色提包中拿出3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递给牛贩。牛贩接过检疫证明,支付检疫兽医检疫费用120余元。

记者记者从3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看到,该证明盖有“肥城市边院镇畜牧兽医站”印章。牛贩拿到检疫合格证明后,三辆运牛卡车驶离。

一位接近澳亚牧场的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澳亚牧场“死牛案”主犯王秀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该牧场还在与他人合作出售淘汰牛。

“一般每月一次‘批淘’,每次淘汰数十头牛,大都是健康牛只;‘零淘’每天一次,2-5头牛不等,有的可能是病牛”。

该知情人士称,出售淘汰牛时,澳亚牧场仍不负责申报检疫,还是让牛贩负责检疫。而检疫兽医一般不到场检疫,“来牧场前,牛贩就先找检疫兽医开好该批牛的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兽医每次收6元钱开两份检疫合格证明,一份给运牛的司机,一份给澳亚。”

9月29日,澳亚牧场现任场长于洪宝称,其牧场所出售的淘汰牛都是经过当地兽医部门检疫后才出售的,不存在病牛。当被问及具体怎么检疫时,于洪宝以手头有事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死牛案”并非孤例,拷问经营者良心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万头牧场”在中国高速推进,然而,随之而来污染、防疫问题也日益凸显。

2014年,“万头牧场”另一家领军企业现代牧业也曾被卷入类似私售病牛事件漩涡。记者此前曾报道,陕西犇犇牧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标购买了现代牧业宝鸡公司90头淘汰牛。2014年11月,西安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动物疫病检验报告显示,其中5头牛“结核病”检测结果呈阳性,37头牛“布病”抗体检测呈阳性。事后,犇犇牧业法人代表李海平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高级乳业研究员宋亮向记者介绍,大型牧场年淘汰牛比率在20%左右,其中包括正常淘汰的健康牛,也包含病牛、死牛。牧场为减少损失,“将正常淘汰的健康牛卖给肉联厂,病牛、死牛卖给黑作坊,这个是普遍存在的”。

2015年9月,记者先后向陕西、山东、北京等地的奶牛养殖个体企业进行咨询。陕西一位奶牛养殖场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在其经营的奶牛场,“小牛吃太饱了,容易胃鼓气死亡,还有受伤死的、淹死的,我们一般也不出售,基本都无害化埋了”。但“大牛要是意外死了,不是疫病,我们也偷着卖,挽回点损失”。

“民不告、官不究。”陕西某地级市分管畜牧业的一位农业局副局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对牛、羊未实行屠宰检疫,只有牛、羊离开饲养地出售时会采取产地检疫。“有的农户辛苦养一头牛,结果意外摔死了,宰了卖肉,只要没人举报一般也不会去追究”。

9月12日,澳亚牧场“死牛案”中多位获刑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案件的判决仍表示不解,“这些牛很多是死因明确的,牛吃多了鼓气死的、淹死摔死的,这些牛按道理都还能吃,为啥都是死因不明,都犯罪了?”

9月15日,农业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牛羊产地、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牛羊出栏、屠宰、进入市场销售前,需申报检疫,并经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产地检疫合格。

“这是对一个牧场经营者良心和道德的拷问”,对于病、死牛的监管现状,孙效敏如是评价。按照目前对病、死牛的监管机制,一方面依靠基层检疫部门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依靠牧场经营者主动申报检疫。按照《畜牧法》要求,牧场需要建立饲养档案以供监管部门检查监督,但一些牧场不这样做,不申报检疫,私自处理病、死牛,检疫部门确实很难发现。

“监管上还存在空白。”宋亮认为,目前对牛羊屠宰监管,一直在参照生猪的屠宰管理条例,并未明确。宋亮建议,加强监管力度同时还需严格法律,明确病、死牛应如何处理,出售后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打击黑屠宰作坊,对牧场出售病、死牛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