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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债转股项目落地倒计时 专营子公司模式受认可(2)

不良债转股项目落地倒计时

在曾刚看来,随着银行系资管子公司的陆续落地,不良债转股项目也将进入“倒计时”。“商业银行在和其他实施机构合作时,就不良债权的定价等很难达成一致,这是目前仍未有不良债转股项目正式落地的主要原因。但是银行与其子公司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无论是定价还是后期的股权投资收益,都是在银行内部整体核算。”

多位券商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本轮债转股主要是为企业降杠杆,且当前实施细则还未出台,银行对于未来收益以及退出方式有所考量。因此,银行在试点初期还是会以较优质项目为主,预计不良债转股项目的规模很有限。

在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看来,不良债转股项目规模不会太大,主要由于目前商业银行不良风险缓解。“目前看来银行的不良形成率或大概率回落,银行不良压力大大减小。”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张明认为,商业银行在推进不良债转股时,关键问题是如何避免企业恶意逃废债,否则本轮市场化债转股难言成功。包括张明合在内的“操盘手”坦言,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需要相当专业的分析、判断和选择,需要也只有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来明确具体的标准。

多元化募资问题待解

而在多位银行“操盘手”看来,尽管有着万亿级的市场空间,但是如何引市场化资本参与其中、弥补资金缺口,是本轮市场化债转股能否真正成功的关键所在,仅仅依靠商业银行自有资金显然是“杯水车薪”。

对于银行被动持有股权的资本占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两年内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是1250%。曾刚表示,“银行自有资金持有股权的监管成本是相当高的,为了保持债转股业务的可持续性,市场化、多元化的募资渠道必不可少。”

就在前不久,发改委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下称《指引》)明确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债权转股权项目(简称“债转股项目”),债转股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债转股项目合同约定的股权金额的70%。发行人可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债券资金既可用于单个债转股项目,也可用于多个债转股项目。对于已实施的债转股项目,债券资金可以对前期已用于债转股项目的银行贷款、债券、基金等资金实施置换。

这被视作本轮债转股市场化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更多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应更多吸引银行理财、险资、信托等资金投资债转股相关产品。连平指出,尽管债转股产品本身风险较大,但其对应的预期收益也高于一般产品。考虑到目前优质资产荒等因素,只要价格合理,债转股相关标的将会吸引不少机构投资者。

张明合对记者表示,股本投资者期望的回报率通常总是要高于企业负债成本,但好的资产和股权企业不愿意拿出来,差的投资者又不感兴趣。目前,寻找投资者的主要困难在于:首先,实体经济尤其是杠杆率高企的大部分传统行业或过剩产能行业,综合利润率本身不高,企业也大多无法给出投资者期望的业绩承诺,因此缺乏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其次,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当前大多数投资者更偏好于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明股实债类产品,期限偏短,并且希望能保本保收益,不愿承担期限较长的股权类投资风险,需要大力培育和挖掘适合的投资者。此外,由于流动性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股权的估值和定价很困难,与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的流程环节和相关限制还比较多,实施转股的效率不高,转股后股权流通退出渠道不畅,这些都会影响投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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