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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券商成新三板监管新重点(2)

搭建券商监管体系

事实上,年初全国股转公司频频出手的背后,正是要配合针对券商新三板执业监管体系的全面搭建。

“根据主办券商制度运行两年多以来的情况,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主办券商执业过程中出现大量未明确违反规则、但同时表现为执业质量低下的行为,反映出主办券商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在实施自律监管措施之外,采用更为温和、覆盖面更广的监管手段,即执业质量评价制度。”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内部人士表示。

1月29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

据记者了解,该体系以主办券商各项业务出现的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为基础,结合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以及主办券商对新三板发展的贡献及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对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进行评价。

与此同时,已取得推荐、经纪或做市业务备案函的所有主办券商都将被纳入评价系统,主办券商控股的证券子公司参与新三板相关业务,合并纳入母公司评价。

“很多人说新三板的审核机制接近注册制,其实,如果实行注册制,主办券商(所承担的责任就大了,主办券商和交易所在防范逆向选择风险方面承担着主要作用,所以强化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也是培育更真实的注册制的一个切实行动。”一位新三板的市场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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