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银行案告破 主犯利用罪恶第一桶金变富豪企业家(4)
■供述
主犯曾秘密准备了3个月
包工头石某群秘密计划着“干大事”。事成后,他分得百余万赃款,这也成了他华丽转身的第一桶金。
主犯石某群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他带领一群人来郑州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上承揽一些零碎活。没几年,石某群就变成一个小有名气的包工头。可很快他就不满于现状。看到大老板们的阔绰,再加上工程款不好要,他心里秘密计划着“干大事”。
据李某利供述,他和陈某成等人都是刷墙工,在1999年11月时,被石某群叫在一起商量“大事”。“他当时给我们说有一个‘黑吃黑’的生意需要大家一起干,干好了大家都能挣一笔钱!”李某利说,大家都没啥钱,也都知道石某群精明能干,就同意跟着他干。
其实,在石某群召集同伙之前,他已经秘密准备了3个月:从许昌购买5把由发令枪私自改装的左轮手枪,在被抢银行周边踩点,设计周密的逃跑路线等等。据石某群供述,作案前他已掌握银行分理处的作息时间,作案时间他都是精心准备的,“那个时间点他们基本上已经把钱全部装好了”。
1999年12月5日19时20分,石某群5人来到作案地。具体分工是:余某收和石某春各持一把左轮手枪,负责控制值班的保安。石某群回忆,李某利和陈某成负责砸防弹玻璃,各砸了一个洞口,他接着砸,不到一分钟玻璃砸开了,他们迅速钻进营业室抢钱。作案后,石某群等人抬着款袋沿提前设计好的路线逃跑,从中药城内一垃圾站旁的墙洞中钻出,最后骑自行车逃回租住的房屋。
几名劫匪都是农家子弟。据嫌疑人供述,他们作案后稍作停留就返回驻马店老家,然后由石某群带领去云南躲避风声。半个月后,再次返回驻马店开始分赃。李某利等人分到15万、20万不等,有百余万赃款都归石某群,这也成了他华丽转身的第一桶金。
现年53岁的石某群,驻马店市人,当前身份是驻马店地产开发商,名下拥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商贸公司、休闲农庄等多处产业,资产过亿,在当地商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光鲜的背后,他时常做一些慈善活动进行赎罪,亲朋好友并不知晓,只有他知道,这一切都源自于那双罪恶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