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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理财产品五大潜规则 投资理财需谨慎(2)

但是理财师提醒各位投资者,产品的收益率指的是预期收益率,这样也就意味着其实很多情况下是达不到这种宣传的收益的。宣传超高的预期收益率,目的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否则投资者凭什么来看这款理财产品。

潜规则三:投资期限设置“超短”

目的:制造流动性强及安全的假象

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短,一般在30天以上,1年以内,同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也高于同期银行定存利率1-2个百分点,很多投资者认为此类产品流动性强,安全性也高些。

事实上,投资期限虽短,但是在产品锁定期限内,投资者的本金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甚至一些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会写明,本理财产品不对投资者提供提前终止权,但XX机构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这就相当于霸王条款了,所以,流动性只是一个期限的概念,实际在理财期间内是不可流动的,不要被假象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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