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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墓地三十万一平 揭地下房产隐秘生意经(2)

公私合营

F公墓现实的状态,无疑已悖离政府实事项目之初衷,而且它不是立项后因为长三角墓穴严重缺短,因市场利诱而“失身“。从它立项第一天起,操盘者即明确他要做什么,而满足H城区三十年墓葬需要,仅是一个巨大的幌子。

H巿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并非纯正之国企。为承接这一实事工程,它于2005年12月成立。

除H市民政局所属“H市民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外,另70%股份持有者为私营企业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后追加至2000万。一间私人控股公司承接政府“实事项目“建设运营,且获得了无使用期限的“划拨土地“,经营利比毒品的商业项目,让人匪夷所思。

在F公墓建成后十年,根据新闻报道,H市民政执法大队多次对违反国家和省墓葬管理规定的违章墓地进行清理,成绩斐然,受到民政部和省厅领导表扬。而在F公墓内,触目即是的违法违章,却无人查究。据营销人员介绍,客户一半来自上海等地区。这种跨区经营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和省内条例的规定。多数墓穴和墓碑规格,超过巜Z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要求。

长期分管民政的前H市常务副市长,在墓区近顶端一块台地上,圈了一片约百余平方米的“家族墓地“。其中有其祖父母的合葬墓,乃从几十公里外迁至此地;另有为在世的父母建造的“活人坟“。

剩余空地面积尚可安置五六块同样规格的墓碑,营销人员说是客户预留,不能再卖。中以矮树稍作隔断。

与已开发墓区隔一湖泊,对岸山脚下,有一形制更大的墓地,附有两百平方园地。这是A公司董事长父母的墓地。当地企业家曾就豪华家族墓地举报,但没有任何回应。

他们说,F公墓已出让的墓穴,远不止近五千,这是公开销售的数字,民政局有备案。没有备案的,还有一千到两千之间,不是没有付款,就是现金结付不开票。

他们拿出一叠写有墓碑编号和出售价格的记录。那“一千到两千“即在编号之外。笔者看见,相当数量同规格相近时间购买的墓地,价格差异达两三倍。

问销售人员这么多违法违规,上边查怎么办?答:“里面都是有身份的人,谁动他人先人的坟,会犯众怒。“

“民政局的人,一直在我们这儿办公。“

相形于村社民间“擅自“办,建在集体土地上,招徕城市居民,价格便宜的“小产权公墓“,F公墓是法外之地。民政执法每一次对民间违章建墓的清剿,即为他们制造新的需求。

垄断的代价

生老病死,求学购宅到下葬,中国人都颠扑于各种垄断权力设计的收费站之间。我们没有从摇篮到墓地的保障,只有从摇篮到墓地的垄断,和由垄断造成的溢价收费。

当社会保障异化为垄断生意,差不多可以用法家“疲民之术“解。墓地价格之所以能卖这么贵,主要原因是该领域的高度管制所致。《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那么,该如何取得政府的批文兴建殡葬设施呢?

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粗看这条文,进入公墓行业门槛不高。但政府对建设公墓并不设立明确的准入标准,使得该行业内的从业者无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政府以土地资源缺乏,不批殡葬用地。而经营企业低成本囤有大量墓葬用地,捂盘惜售,导致价格畸高。

上海的0.7平米的墓穴,隨便即可以卖出15万的高价。报刊上不断有人发出“坟墓围城“的骇人言论。与H市的区区40公顷,即可满足三十年丧葬需要一样,上海不缺土地。

由于长江携带泥沙的成陆作用,上海的土地一直在以每年五万亩以上的面积在增加,而上海所有公墓用地,加起来不过五千亩。所有的秘密在于管制制造的垄断价格。家人问及我对身后怎么想?我对女儿说:“把我的骨灰倒马桶里冲掉。”这辈子受够垄断之苦,何必牵连后人?

我心中追慕的葬法,是民国词人吕碧城的。她孑然一身,无儿无女,嘱咐徒弟将她的骨灰和面成丸,“投之维港,结缘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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