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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男童惨遭恶毒继母分尸 抛尸屋顶扑满了绿头苍蝇(4)

凶手痛哭流涕,道出不幸婚姻

在夏县看守所内,办案民警提审朱红凌时,她痛哭流涕,道出了自己曾经历过的一段不幸的婚姻。朱红凌生于1985年11月,今年26岁。她在17岁那年,嫁给了邻村一名姓王的男子,婚后育有一女,女儿仅比小瑞小几个月,一直留在娘家。

在那段婚姻中,朱红凌的丈夫不务正业,经常赌博、酗酒,她一人在外打工补贴家用,丈夫一输钱就对其进行殴打,多次拿烟头烫、刀砍,至今她的小臂上还满是刀疤,长的竟然有十几公分。用朱红凌的话说,当时她是全村过得最苦的女人。

2011年初,朱红凌毅然决定离婚,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樊志仁。交往中,朱红凌发现樊志仁脾气好、人又老实,对自己也十分呵护,很快就和他组成了新的家庭。在樊家,公婆、丈夫都十分善良,对朱红凌也很是迁就。

渐渐地,朱红凌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她没有从暴力的阴霾中解脱出来,曾经的怨恨在这个善良的家庭里倾泻而出——她从家庭中的“弱者”变成了强势的一方,不高兴了就对公婆破口大骂,看孩子不顺眼就是一顿毒打。有一次,仅仅是因为小瑞回家没有叫她一声妈妈,她就在小瑞身上打断了两指粗的木棍,让他“长长记性”。

法律终将严惩,惨案引人深思

监所里,朱红凌反复询问民警自己何时能够出去,会不会被枪毙。带上手铐、脚镣的朱红凌,这时才深深地体会到自由与生命的重要。但在年幼的小瑞面前,丧心病狂的她缺乏对生命、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等待她的,将是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惨案的背后,我们不禁深思:两个破碎的家庭,重新走到一起本是为了寻找幸福的归宿,却因为饱受家庭暴力的朱红凌在爱与恨当中迷失了自己,导致心理发生扭曲,进而引发了一桩令人无法承受的悲剧。

对于这种家庭,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在他们不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应当主动介入,用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维护一个家庭应有的安全,避免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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