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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故意挡救护车 患者不幸去世(2)

“不仅不让,还故意刹车,至少踩了三次刹车,你看这刹车灯亮吧。当时家属还说让我停车,他们要下车去理论,被我给劝住了。后来我是从这斑马线的位置超过去的,这个位置是不能走机动车的。我过去之后黑色私家车还用大灯晃我,还开车窗骂我。我开下车窗跟他说,这车上有病人,你想想要是你自己的家人你怎么办?这是我的原话。后来开过去之后再骂他,对,我也知道,但就是太生气了,着急。”沈师傅说。

事情发生后,沈师傅说,他也从同事那里看到了网上的视频,他还在朋友圈里做了检讨。

另外,当时参与了救援的一名医生说,车上是一位严重撞伤的病人,在济阳当地的医院已经采取了很多抢救的措施,病情急剧直下的情况下,家属转到山大二院进行救治,但是因为病情太过严重,最终没有抢救成功。

随后,有记者联系上了黑色轿车的车主,据了解,这是一辆单位的公用车,当时是由单位的司机驾驶的。

“我们没有故意不让道,是因为路上是个坡,司机不好加速,让不开。当时救护车的驾驶员态度挺不好的。(如果平时碰到救护车会怎么办)那个我们肯定要让啊。”

虽然当事双方对这件事的说法不一,我们也不能说是黑色轿车司机的行为,最终导致了患者不治,但是,顺畅的道路通行条件,却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快一秒到达医院,就会多一分生的机会。

主动避让救护车,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生命有恙,人间有爱,礼让救护车,为生命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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