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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破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 4嫌犯落网(2)

大货车上发现400余只野生动物

11月4日清晨,一辆挂陕西牌照的大货车开进了收购点院子并开始装车。民警迅速侦查,发现装上车的全是野生动物。收网时机成熟了,但收购点在居民聚居区,警力严重不足,会给居民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侦查组果断决定放行车辆,伺机拦截。

凤县是天水、宝鸡、汉中三个地区的交会处,野生动物运往何地,目标不清,这给侦查组出了难题。在此情况下,民警一方面跟踪车辆,同时就近调动警力增援。满载野生动物的大货车驶入316国道,侦查组决定在徽县境内设卡拦截。在陇南市徽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成功将车辆拦停。

经现场盘问检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四川省南部县人,当天从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张某民的收购点以12.2万元收购野生动物446只(头),重4.5吨,雇用陕西货车运往四川南部县准备出售。

两地警方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

近年来,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甘肃省每年多次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林区群众法律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少之又少。446只(头)、重达4.5吨,如此巨大的数量非常罕见。

案情重大,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立即向甘肃省森林公安局汇报了案情。经研究,决定对原有专案组进行调整,成立了由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张鹿鸣为组长的“10·28”专案组,并在全省范围内抽调精干警力30余人投入案件侦破。

11月5日,由专案组组长指挥,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协助,专案组全体民警对张某民位于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原铁路卫生所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搜查,查获野生动物及制品10.76吨,收缴猎套、钢丝、猎网、电网、各类刀具等大量猎捕工具,现场抓获张某民、张某发、黄某塘、黄某本等犯罪嫌疑人4名,另有数名逃匿。

当日,张某民等犯罪嫌疑人被甘肃省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经司法鉴定,涉案野生动物14种1025只,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种5只,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12种1020只。

外省嫌疑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经专案组缜密侦查和预审,“10·28”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终于真相大白。

张某民原系四川省南部县人,婚后定居于陕西省凤县凤州镇,2003年起跟随其二嫂在当地做野生动物的生意,2008年开始独立经营,2013年租用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原铁路卫生所并修建冷库,大量收购林区群众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多次收留多名湖南籍流窜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再由其收购,经加工后销往外地获取暴利。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共斥资70余万元非法收购野生动物。

2013年农历九月,湖南省辰溪县龙泉岩乡黄某塘以做苹果生意为由,来到凤县凤州镇白石铺村马某家,看到果园周围林区有野生动物出没,遂产生猎捕野生动物赚钱的意图,与张某民通谋达成收购意向后,使用猎套猎捕赤麂2只;2014年农历十月、2016年9月初,黄某塘又多次流窜到凤县凤州镇马某果园,在林区安装猎套,捕获赤麂、野猪等野生动物多只,出售给张某民。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湖南省辰溪县龙泉岩乡黄某本、张某发分别多次流窜到陕西省凤县凤州镇伺机猎捕野生动物,事前与张某民通谋达成收购意向,并由张某民免费提供住宿场所,窝藏大量猎捕工具。黄某本、张某发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分散进入甘陕交界地带林区安置猎套、猎绳,大量捕杀野生动物,捕获的野生动物全部交张某民收购。

12月10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甘肃省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对张某民、张某发、黄某塘、黄某本执行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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