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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为还苹果按揭工地搬砖 干苦力充门面太疯狂(3)

记者发言:何尝不是一种教训!

没有工作收入的大学生,生活费和学费还要仰仗父母。可一部分人却不惜背债买“苹果”,难免有人会对这种盲目消费深感痛心。不过,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成年人,大学生对自己的消费和理财,难道不具有完全的判断和负责能力吗?无论任何消费都应该量力而行,特别是不应无谓增加其父母的负担。可这并不代表大学生就不能够自主决定要买什么和如何去实现消费需求。“自偿其债”,何尝不是一种教训。从学校里就上好这一堂课,加强对各种消费诱惑的抵抗力,学会精打细算与量力而行,大学生适当“背债”可以接受,总比工作以后才来上这门课好太多。

媒体声音:避免“苹果”成“苦果”

万人信贷、百人失信,这个比例或许并不“触目惊心”,但背后反映的问题值得思考。大学生缺少独立收入来源,对苹果手机等中高档电子产品趋之若鹜,是否反映出爱慕虚荣的消费观念?这背后,是不是崇尚奢侈的社会风气在作祟?

中国的许多大学生已经成人,但是消费观却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消费金融公司在利润最大化的原始动机下,以宽松的门槛向大学生放债,对非理性消费客观上形成诱导。子债总会有父还,这恐怕才是消费金融公司敢于放债的底气所在。尽管央行并未就能否向大学生贷款发出禁令,但是消费金融公司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规范发放贷款,委托家长进行。这样,才能避免信贷“苹果”成消费“苦果”。《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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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手机

年利率实际超40%

记者专门咨询了一位小贷公司的人士,按照贷款2000元、选择期数12个月,月供为246元计算,实际的年利率大概在48%-49%之间,并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47.6%。“那家媒体是比较简单的将总利息除以本金得出的结果,但实际上由于每个月都要还一部分本金,利息也是重新进行计算,所以实际的年利率要比47.6%高一些。”

这位人士说,从算出来的数据看,肯定算是高利贷的范畴了。银监会规定,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15%,即小贷公司不得超过24.6%。不过,该业内人士也强调需要看贷款公司是如何处理收费方式的。该人士估计一般会通过技术处理,来规避小贷公司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的规定,贷款合同上肯定不会签47.6%,估计有附加顾问费。

如此高的贷款利率,为什么还有人趋之若鹜呢?另一位人士分析:“因为贷款金额比较小,跟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成本相比差别不是很大,所以消费者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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