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副县长被指内定:官二代“独占”老百姓靠边(2)
其中的原委,郴州市委组织部门告诉新华社记者,尽管徐韬顺利通过了笔试及面试,但并未进入最后的差额票选环节,理由是“湘潭市委向省委组织部递交申请,希望录用徐韬,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准”。而湘潭对此则回应模糊。如果,真是湘潭方面“横刀夺爱”,那说明,在选拔还没有结束,就已经内定了人选。其他几位候选人,都成了陪衬。这是不是一种公开选拔中的“暗箱操作”?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官员必须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等环节,才能决定任用。规定没有说,可以报考异地岗位而在当地录用。
公开选拔官员,在公众眼中就是,应该遵循同样的规则。不能说,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想要什么样的人,就破格提拔什么人。这恐怕是对公开选拔机制的违背。对其他候选人,也难言公平。而这些不透明的操作,也有损政府公信。
湘潭方面因为违背了相关程序,显然,就没有尽到资格审查的责任。徐韬边工作边读全日制研究生,就存在明显的瑕疵。在我国,全日制研究生就是需要脱产的,只有在职研究生可以边工作边学习。那么,徐韬在读研期间,长期不上课,学习成绩不佳,足以证明他并不是个好学生。徐韬的双重身份引起巨大社会争议,湘潭方面难辞其咎。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公开选拔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要“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那么,湘潭方面的做法是不是事先内定人选,是不是随意更改程序?向上级组织部门打了报告,是否就不算“随意”?这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向公众说明。
当然,谁也不能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干不了副县长,就不能成为县处级官员。一些年轻官员之所以屡屡遭受公众质疑,恰恰如湘潭副县长事件一样,背后还是公正与透明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