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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2)

这五年,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上保持增速平稳较快、物价相对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的良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显著高于同期全球和新兴经济体的增速,通货膨胀率远低于其他新兴经济体。我国经济稳定,充满活力。

回首这五年,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持续低迷的严峻挑战,中央科学判断、果断决策,有效避免了我国现代化进程因巨大的外部冲击而出现大的波折,实践证明这些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经常项目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0.1%下降到2.6%。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2012年底,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2.9平方米、37.1平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

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1.5辆,比2007年增加15.5辆;旅游、文化消费大幅增加。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制造业规模跃居全球首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4%,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2.7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年累计,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7亿吨、炼钢产能7800万吨、水泥产能7.75亿吨;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600万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7%和17.5%。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指标。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五年累计完成造林2953万公顷,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整治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指导意见和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西藏、新疆等地区跨越式发展,制定实施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2010年不变价),加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

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发展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各具特色、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形成。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五年转移农村人口8463万人,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三是毫不放松地抓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我们坚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集中力量办成了一些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

建立健全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从2007年的63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923亿元。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2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末的17.63万亿元。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累计提高41.7%到86.7%。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农民权益,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对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层农技推广的支持力度。大力兴修水利,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保持在18.2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稳定在万亿斤以上并逐年增加。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5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033万户,解决了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无电区445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自然灾害严重冲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是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撑能力。

我们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教育公平取得明显进步。

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学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有所缓解。

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全覆盖,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初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现有1260万农村户籍孩子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惠及30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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