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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派出所所长扯女孩头发拖行 其粗暴执法已被撤销职务(2)

鹿邑县公安局在《通报》中称,经调查,2013年2月17日下午2时许,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张显峰(张峰)在查处一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商店时,在当事人刘园园(女,21岁)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粗暴问题,用手揪住当事人刘园园头发强制带离一事属实,属执法方式粗暴,其行为严重影响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鹿邑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作出决定免去张峰所长职务,待问题进一步核实后,再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理。

在鹿邑当地论坛,网友“鹿邑网友007”发布的一条名为《赵村“所长事件”关于公安局说无照经营的回复》,称事发地点是刘园园家,刘园园家经营的地点是赵村大街南北路路东,事发地点是刘园园居住的地方,为赵村新街路东临河段,当时有人购买烟花,刘园园带人去搬运。“鹿邑网友007”还上传了一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证编号为(豫)YHLS[2013]62810001C,且载明单位名称为冯献礼花炮门市部,主要负责人为冯献礼,经营场所地址为赵村大街中段路东,许可经营范围为烟花类、爆竹类(B、C、D级),限制存放量为50自然箱,经营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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