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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男租女回家发性关系致怀孕 赔3000元做人流(2)

以情感角度分析,一个女人愿意跟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肯定对那个男人默认接受了。“38岁男子租女友回家”事件的处理结果可谓令人意外。

女子愿意跟男子发生性关系,应该是对对方有好感。可是,为何最后怀孕之后,不先咨询一下男方呢?就这样堕胎,确实有点残忍。

发生性关系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那么最后怀孕又能怪谁呢?当然,男子是有一定的责任的,赔偿3000元也是应该的。只是,一个婴孩就这样被他们两人抹杀了,实在可怜。错就错在男子租女友回家,错就错在女子难抵诱惑,与男子发生性关系,错就错在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前没有做好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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