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私自持有档案致亲戚社保难办 申请国家赔偿遭拒(2)
邓亭说,当初请托边守堂迁移户口是事实,父母均知情,但户口对调没有成功,他们一直以为户籍还在原处。档案被调走更不知情。164万余元中,包含了邓文禄退休直到日后去世30年内所应得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重新建档等费用。
边守堂目前已经退休。他解释,按照当时的政策,被开除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保管,所以自己才将邓文禄的档案调了出来。“我们单位那会儿保存档案条件比较差,我又还在派出所,就一直锁在自己的柜子里,忘了。”边守堂认为,邓家人随时可以取走,档案由自己保管并没有造成实际损失。
2012年6月26日,东城分局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对邓文禄的国家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决定书中称,边守堂受表亲请托,违反户口登记规定将邓文禄户口迁移,并私自开具单位介绍信违反档案移交及保管规定,由其个人索取了邓文禄人事档案并由其个人保管,上述行为属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而邓文禄2011年首次寻找档案,且未按相关社保规定履行相关个人缴费义务,其所称之损害系其个人行为致使发生。
律师称调档应属职务行为
由于在两地同时拥有户口,邓文禄的北京户口目前已被注销。邓亭对警方的答复无法接受。今年1月22日,东城分局出具信访告知单,维持此前的决定,并申明注销邓文禄的北京户口符合户籍管理政策,邓文禄的养老和社保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