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弟媳生子妻子获赔30万 生男生女那么重要吗?(2)
周小军(化名)和王女士系舒城同乡,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王女士生下一女后,曾多次流产。但周小军很想要儿子,于是跟弟媳勾搭上,生下了一个男孩。随后,周小军向不知情的妻子摊牌,要求领养亲生子。听闻此事,王女士如五雷轰顶,实在无法忍受,在向娘家人哭诉后,娘家总动员,齐向周小军兴师问罪,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婚姻裂痕越来越大。2012年,周小军以感情破裂为由,向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判不准离婚。
此后他又第二次提出离婚。王女士称,周小军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如要离婚,须给付30万元赔偿金。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周小军一次性补偿王女士12万元,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