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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县民警开警车接孩子放假 因公车私用被免职(2)

回复称,通江县公安局党委已决定免去李晓兵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承担此次出车的一切费用。同时,县公安局党委向县委、县纪委、市公安局党委写出书面检讨;责令国保大队党支部向县局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并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收回该车管理权。

针对号牌为“川S0××8警”的警车出现在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开江县公安局也向四川日报网证实,“川S0××8警”警车确系该局车辆,目前当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向广大网民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当事人回应

到绵阳办案顺便接孩子

当事民警之一的刘锦锋说,他此次主要是去绵阳办公事,其次才是顺便给儿子开家长会,接他回家。

“1月25日,辖区接到一封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函,内容是要调查一名嫌疑人。”刘锦锋说,26日,派出所核实,这名嫌疑人居住在绵阳市高新区。27日下午,他便向值班领导请示到绵阳调查情况。

“28日下午,我和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从荣县开车去绵阳,当时考虑主要是节约过路费。临走时,领导也叮嘱不要把警车停在公共地方。”刘锦锋介绍,29日上午,他将警车停在了距离学校500米左右的空地,去给孩子开家长会。

“开了20多分钟,我就和同伴乘出租车去嫌疑人的家里调查情况。当时到他家后发现,只有他爱人在家,我们便取了材料,大约12点过,我接到孩子返回荣县。”刘锦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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