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鞭刑引热议 是否重拾起古代的严行峻法?(3)
听罢此言,全场爆笑。有代表附议:几个月太短,干脆延长到几年内完成这几鞭,时间拖得更长,会形成更大震慑力。
陈伟才还给代表们讲起一个笑话:新加坡的女孩子以前找对象,就悄悄地看男士有没有被鞭过,一看就知道(他是犯过事的),但这又发展到另外一个笑话,(就是)后来发现被鞭过的男士“是个好东西,他不敢再犯罪,他见识过”。
2010年全国“两会”上,陈伟才在提到手机短信诈骗泛滥的问题时,曾建议全国人大推动实行手机实名制,要求普通用户到电信部门入户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提供本人的有效信息,电信部门按用户真实身份进行入户登记。
列席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在广东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称:“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跟全国形势吻合,比较处于高位。”由此,他提出中国应学新加坡对男犯用鞭刑,仿古奥运:运动员违规会遭毒打,并称“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根据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此言一出,即引起热烈讨论。有网友提出:“究竟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对“鞭刑”网友也分成两派,一派称“无条件”反对,因为这是“历史倒退,有违法治精神”。而另一派则表示:“有条件”的支持,“贪官酷吏,不鞭不行”。
鞭刑是用宽板藤条打,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会有人来给你涂抹止痛膏,过几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以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计在未来2.3个月内是绝对能趴不能坐,而且身上会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疤痕,后遗症则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