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女友受审庭上多次辩称无罪 (2)
张贵英称,当时她并不知道这笔钱是赃款,“存完钱,我去理发店洗头的时候才听人说了枪杀案,手机新闻也报道了,才晓得是周克华干的!”
8月10日至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知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的口红。张贵英辩称,她没有协助周克华潜逃,“我发给周克华的新闻内容都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她还称,“是他(周克华)让我带口红,而且只在手上画了一下,根本没有使用这支口红来化妆掩饰!”
“我和周克华没有任何感情!”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张贵英用的是普通话。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张贵英在手机名片中把周克华的电话号码设成“老公”。张贵英说,老公、老婆只是一个称呼,“我觉得咋个称呼无所谓!”证据显示,在“8·10”案发后,张贵英、周克华用手机短信保持着联系。公诉人称,在互发的短信中,二人多次使用“关工资”“上班”等暗语。
庭审中,张贵英否认与周克华到重庆是为了挣钱,并辩解收钱时并不知道周克华所给的6万元是赃款,直到看了新闻后才知道这6万元是周克华抢劫来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在宜宾与张贵英同居的人以及给张贵英6万元钱的人是周克华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