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女友受审 现场竟然指认不出周克华(2)
公诉人指控,张贵英明知周克华是公安机关悬赏捉拿的重案要犯,为其通风报信、帮助逃跑,犯窝藏罪;案发当天,她明知周克华开枪杀人抢劫了巨款,还将此款存入自己的银行卡隐匿,构成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
起诉书指控:2012年4月,被告人张贵英与周克华在四川省宜宾市相识,随后同居,知道周克华有枪。2012年7月1日,张贵英跟随周克华来到重庆。8月10日周克华持枪抢劫杀人作案后,于中午12时许将抢得的7万元钱中的6万元交给张贵英,张贵英分别存入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此后,张贵英多次通过短信联系周克华,通报有关情况,还提供口红给周克华用于化装。8月14日凌晨6时许,张贵英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以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9月19日被以涉嫌窝藏罪、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张贵英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匿,构成窝藏罪;明知6万元是赃款而存入自己的银行卡,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数罪并罚。
当庭法官曾陈列12个人的身份照片信息,让张贵英指认,张指向第10位,但第11位才是周克华。然后,当庭放了一段810案件中的视频剪辑,张认为视频中男子走路不像周。庭上张也无法辨认照片上被击毙的是否周。此前媒体报道,周克华的母亲也没有现场辨尸。但检方在庭上出示了相关DNA鉴定记录。
辩护律师李永超说,检方有出具鉴定报告,称张在录口供时精神正常,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张在庭上说,自己只要一紧张就会犯病。律师说,一个女孩被七八个警察抓到刑侦大队,张说自己整个人都是晕的,到哪里了都不知道。所以法院应该考虑她口供的真实性。[责任编辑:木晓禾]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