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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公布 一周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律师建议修改(2)

韩甫政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众多劳动者将面临1个连续8天上班,3个连续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韩甫政指出,我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他认为,根据以上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只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按照‘通知’安排,元旦节后连续8天上班,春节节后连续7天上班。这8天和7天是跨越两周,并不是在一周内连续,这两次放假安排涉及对法律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所以我们姑且不论其是否违法。但是,劳动节之前的连续7天上班,端午节之前的连续7天上班,都发生在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一周之内。”韩甫政说。

他认为,一周之内7天连续上班,这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权利。

虽然节假日安排不能做到让人人都满意,但首先不能违法。”韩甫政认为,从尊重民意的角度讲,对于节假日的安排,有关部门其实可以采取类似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韩甫政已经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建议予以修改。股城网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责任编辑:小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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