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名单存疑 24个孩子21天吃“黄金大米”(2)
黄金大米的金钱救赎难消监管不力疑云
黄金大米属于转基因大米,其实用安全性尚未证实。在现有的科学体系下,转基因食品可以制造出来,但是但是制造者对于这类食品的安全性则是一抹黑。在转基因技术较为成熟的美国,有试验表明,吃过转基因玉米的仓鼠容易患上肿瘤,还有一些试验表明一些动物吃了转基因食品后绝育。
正因为如此,湖南衡阳的黄金大米试验才显得特别恶劣。官方的初步结论已经明确,25名衡阳儿童不幸地被人充当了“试验鼠”,虽然官方给予每个儿童8万元的补助。但是这种金钱的救赎不仅无法平复试验儿童和家长的长久不安,而且也无法消弭对此试验监管不力的疑云。
按照官方说法,黄金大米试验是被夹带进了正常的试验,是由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荫士安和浙江医学科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私自操作,支开了其他人,“没申报,没批准”。照此逻辑,审批机关没有责任,罪过在于美国博士和中国专家的私人行为。
不过,公众不解的是,美国专家汤光文是怎么把黄金大米从美国带入中国国境的。而且,既然是美国专家参与了中国正常的试验,中美专家的试验方案、试验步骤、试验物品等等应该全过程地登记备案,并接受全流程的监管与监督。如果说在正常的试验过程中,黄金大米试验被夹带,而且支开了其他人,这种试验无疑等于全面失控。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国家级试验,还有什么意义?被支开的有关人等,是不是存在失责嫌疑?
更重要的是,即使是正常的“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对于选择研究对象,也应秉承严格慎重的原则。最起码,要想研究对象说明研究目的,让研究对象明晰研究内容,关键是要坚持自愿原则。
事实是,黄金大米试验,顶着国家级试验的名头,直接对小学校的孩童下手,将其作为转基因食品的试验品。客观而言,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学校,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此类试验是无法甄别利害的。结果很残酷,现实很无奈,但追责不能轻描淡写。金钱的救赎和对28个孩子的健康负责是必须的,但是私自带入黄金大米的专家,不管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也难辞其咎。至于参与其中的试验机构和个人,他们也不能被卸责。
最关键的是,在整个事件中,担负监管监督的相关部门,其失察失责之处,也应在最终的调查结论中给公示出来,促其警醒赌绝监管漏洞。
中国是世界上转基因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但是对于新技术应有,不应操之过急,而应通过周延的安全试验,确保其安全性之后才投入运用。至于中国人口多,粮食压力大这些均不是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的理由。很悲戚的是,中国每年有80%的大豆依赖进口,但所有进口的大豆中,90%以上都是采用同一公司技术种植出的转基因大豆,这是值得关注的十分危险的市场功利主义。正因为国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不敏感,有些失德的科学家才冒险在华进行黄金大米之类的转基因食品试验。
到了对转基因试验和转基因食品说不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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