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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亿村官举报人被捕 涉嫌诈骗300万补偿款(2)

三大疑点:

一、“曝料”前被逮捕属巧合?

警方:6月份已对周祖杰立案侦查,执行逮捕时不知他将接受采访

网友“90后小李”发帖称,作为举报人代表的周祖杰,原定于27日下午4点,就举报的事实接受媒体采访,但下午3点被龙岗区公安分局传唤问话,5点左右却被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正式逮捕了。

“时间上太敏感了,至少也得避避嫌吧。”一直在微博关注此案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林表示,即使举报人有问题,接受采访公布举报情况前被逮捕,不免引起公众怀疑。

对于上述质疑,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负责宣传的张警官表示:“我们也不知道他在16点会接受采访。”

据龙岗警方通报,今年5月18日,警方就接到省、市“三打”办转来犯罪线索,反映周祖杰有欺行霸市行为。经核查,警方分别于6月6日和6月8日,对周祖杰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和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6月10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通报称,7月9日龙岗警方向龙岗区检察院报捕,龙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合同诈骗证据不足,但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龙岗公安分局补充侦查后重新报捕,11月27日龙岗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对周祖杰批准逮捕。

二、警方越权代替检察院批捕?

警方:逮捕通知书中“龙岗公安分局批准逮捕”系民警笔误

在网上公布的周祖杰的逮捕通知书中,由龙岗公安分局来“批准”龙岗公安分局执行逮捕,成为争议焦点,也使逮捕通知书真伪一度受到质疑。

杨林表示,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可能由公安机关批捕,虽然法院对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也可做出逮捕决定,但都是特殊情况。

就此龙岗警方回应称,在执行逮捕过程中,因经办民警粗心,制作逮捕通知书时,将批准逮捕的批准机关“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误写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发现问题后,龙岗警方已及时作出更正处理,批评教育了责任民警,并组织相关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对因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给家属造成的困扰和不良影响,龙岗警方深表歉意。

三、举报人涉嫌罪名是否成立?

警方:周祖杰对三家企业虚假增资,具有社会危险性

据警方通报,1971年出生的周祖杰为深圳人。经营包括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物业管理、清洁服务等四家公司。

据了解,周祖杰曾任深圳兄弟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但昨日下午该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无法与周祖杰或其家人取得联系。

周祖杰妻子在接受采访时称,被疑虚报注册资本的,是兄弟物业旗下的深圳伟丰园林绿化公司,但这家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过业务。

龙岗警方表示,当初是鉴于周祖杰的公司经营困难、在深圳有固定住处、家属提出对其取保候审申请等条件,无逮捕必要才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后来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周祖杰为了发展公司业务,对市政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清洁服务公司等另外三家公司分别作了虚假增资。龙岗警方认为,周祖杰犯罪情节发生了变化,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20亿村官举报人被捕,小编有话要说

令人怀疑的是,为何周祖杰偏偏在这个节骨眼被警方逮捕呢?难道真的是巧合这么简单?此外,按照律法,批捕权力是属于检察院所有,为何警方却对周祖杰进行逮捕呢?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执法呢?

不管怎样都好,周祖杰作为举报人,若然举报的事情属实,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而周伟思坐拥80套房产以及20亿资产,若然属实,不可能是通过合法途径所得,必须认真调查。而周祖杰若然真的涉嫌骗300万补偿款,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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