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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传销门”之一:直销与传销间的徘徊 身陷退货门(3)

至于此次雅芳是否属于传销,关键是看该案件是否构成传销的犯罪要件。具有传销特征不一定就可以定性为传销,属于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雅芳事件有其客观的商业环境需求。直销公司的业务开展主要是靠直销人员的推销,直销人员的数量直接影响到销售量。要扩大自己的业务,当然是直销人员越多越好,人越多销售机会有越多。直销公司客观上有扩大销量和扩张业务人员的需求。因此尽可能的鼓励各店去发展下线的门店和直销人员是不足为奇了。

但雅芳在这一事件上的做法确实嫌疑很大,此次估计难以脱得干系。因为该事件中最主要的是让直销人员认购产品,并鼓励直销人员去发展下线。这与传销组织的模式非常相似。归根结底还要看雅芳主观是否有违法的动机。

针对雅芳此次涉嫌传销对于其所持直销牌照是否存在影响。毛鹏也有着自己的解释:雅芳作为国际知名企业,在国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直销牌照也是向国家申请正式取得的,这一事件不足以影响到雅芳的全国直销牌照。这次仅仅是全国市场中的局部区域,并没有在全国大规模的推广。不可否认的是,这次“踩红线”确实对公司品牌形象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就看雅芳的危机处理能力如何了。另外,此次事件是否属于雅芳公司总体的公司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但雅芳遭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应该是再所难免的。

直至今天,雅芳以一种近似模糊的状态徘徊在直销和传销之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尺度的把握中雅芳难免会有失陷的一刻。因为俗语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相信这个道理雅芳不会不明白。与其这样徘徊还不如朝着正确的道路稳步的前进,这样或许诸如此类的新闻将不会再充斥我们的视觉神经。股城网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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