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长打空姐 权力缘何成为私了的免死金牌(2)
作为人民公仆,武装部长打空姐,明显违背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作为法治社会的一份子,武装部长打空姐,伤害他人身体应承担刑事责任。可是,如此嚣张如此暴力的武装部长,竟然最后结果不是被严惩而是私了。难道是因为武装部长方大国权力威逼吗?权力缘何成为私了的免死金牌呢?
空姐周雨濛作为受害人,也是当事人,当然有权利撤销对方大国的控诉,不予追究方大国伤害自己的行为,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武装部长打空姐事件已经上升为社会公众事件,而且背后牵涉到权力制约的问题,如果因为私了而放弃跟踪调查追究,甚至惩处,饶恕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种绝对的权力,最后后果不堪设想。
或许我们可以以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方大国不是武装部长,他还敢如此嚣张打空姐吗?如果方大国打人之后,不是因为武装部长的身份,他会这么容易得到私了吗?究竟是空姐宽容还是方大国有权力这张免死金牌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观众好奇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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