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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市场风险 银监会运筹防风险攻坚战(2)

二是跨业金融产品。针对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存在的监管套利及监管空白等问题,银监会从委托贷款、银信合作、交叉金融产品及表外业务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减少嵌套与通道,控制资金流向、加大杠杆、拉长链条和监管套利等行为。

三是资产管理业务。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结构复杂、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及各类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银监会配合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规则,同时研究制定理财及信托业务监管配套细则。

四是流动性风险。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基础上,银监会引入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工具,降低过度依赖短期同业批发融资和严重期限错配的银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五是信贷质量。针对分类不准确、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等几个“老大难”问题,银监会研究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联合授信管理以及资产风险分类等相关规则。

六是资本监管。针对部分银行业机构,如国开行、政策性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资本监管方面长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银监会专门制定发布了针对这三类特定机构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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