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保险强监管向纵深推进(4)
这些优先级任务均备受市场关注。比如,针对少数问题保险公司的风险,保监会将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数问题公司风险,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保监会的上述表态中,大致可管窥未来这些问题公司风险化解的路径。“尤其是这些公司的股权、投资等问题,相信会有一个比较折中、合理的方式去处理。”
在资金运用方面,保监会下一步将重点防范保险资金违规投资风险,特别是逃避关联交易监管、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的风险;重点防范非理性并购、炒作股票、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短钱长投等激进投资风险。
重点防范投资失败导致大额损失的风险。这一基调与去年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契合,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引导保险资金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为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质资金,将是未来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旋律。
其实,保监会在发布《方案》之前,已经用行动证明:不来虚的,攻坚战已经开打。1月16日,长安责任保险、利安人寿两家险企收到了保监会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因代持股份等违规情形,被要求在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这是继去年末昆仑健康保险被撤销行政许可后,保监会针对股权监管的连续性重拳出击。
无论是梳理“1+4”系列文件发布以来的阶段性成效,还是剖析未来3年保险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不难发现,从业务到投资,再到股权结构,从负债端到资产端,穿透式监管理念在保险监管中的应用已逐步深入。通过重新审视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确定对应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机构,实施全流程的监管,这恰是保监会重塑监管、重塑行业形象的过程,更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