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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全年纪律处分 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2)

二是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主要涉及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严重非理性交易等。上交所在做好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公平性监管,重点规范少数具有资金、持股优势的投资者诱导散户投资者跟风炒作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如中毅达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隐瞒控制权转让事项,在持续一年多的时间内,经过媒体报道、上交所发函问询后,仍拒不披露上述事实,情节恶劣,被公开谴责。上交所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规行为往往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需要严加监管。

四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主要体现为业绩“注水”和不当粉饰等情形。上交所表示,财务信息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信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和决策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也是上交所信息披露日常监管重点领域,针对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停复牌违规,主要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审慎导致公司长期停牌以及重组信息披露违规。

六是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违规买卖股份,主要涉及达到权益变动标准未停止买卖并及时披露、短线交易、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等情形。

七是公司重大事项披露违规,主要涉及业绩预告、重大交易等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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