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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身保险治理行动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2)

三是产品乱象问题。重点整治保险公司“长险短做”,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是非法经营问题。重点整治不具有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等违法违规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时间表如下:

保监会将于2018年一季度组织各人身保险公司根据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对相关业务合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保险监管部门将对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审核情况选取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进行监管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的公司,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发现问题但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进行处理,督促其落实整改要求;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真查实改以及迟报、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措施。

保监会强调,未来将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果断查处一起,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突出、个案检查发现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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