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业务年底迎监管重拳 发布新规加强银信类监管要求(2)
对于信托公司,则要求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相当于为银信合作及通道业务打了“补丁”。
通道业务未来或“瘦身”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从资金运用方式看,三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从二季度的4.49万亿元下降到4.46万亿元,占比从19.40%下降为18.26%,持续保持“双降”;投资类信托规模从二季度的6.17万亿元上升到6.36万亿元,占比从26.68%下降到26.08%;事务管理类信托从二季度的12.48万亿元上升到13.58万亿元,占比从53.92%上升到55.66%。
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是通道业务的“代名词”。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以来,事务管理类信托的规模就持续增长。通道业务规模大增的背后,风险也开始慢慢聚集,引起了监管的关注。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银信类业务增长较快,其中银信通道业务占比较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对此,银监会高度重视,制定《通知》,对银信类业务,特别是银信通道业务予以规范。”
有信托业内高管人士对记者坦言,对于通道业务而言,监管层其实并没有一禁到底的意思,而是强调其合法合规。至于那些帮助委托人规避监管、进行多重嵌套或者加杠杆的通道业务,则是当前明令禁止的。他预计,通道业务规范后,整体规模或渐渐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