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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 共同研制协同发展规划(2)

强化能源治理协同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2018年10月底,河北全省范围35蒸吨及以下锅炉实现“无煤化”;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化改造,全面完成石家庄炼化、沧州炼化、华北石化、中捷石化、鑫海化工油品质量升级改造任务;加快淘汰煤炭、电力行业落后产能,河北省2017年底前关停火电机组容量68.4万千瓦。

强化能源绿色发展协同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打造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崇礼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3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400亿千瓦时以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优先安排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上网,实现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消纳。

强化能源政策协同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研究设立京津冀能源结构调整基金,重点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煤炭行业去产能、电力和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基础设施投入。落实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和环保加价,推动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

在保障机制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建立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机制,由三省市能源主管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轮流定期组织调度,加强对协同事项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重要事项日常及时沟通机制,确定联系人制度,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对跨省市项目以及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做好对接衔接,协调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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