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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掌控三类基金 多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权益(2)

答:目前我们已经做了三例先行赔付,分别是:平安证券出资设立的“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海联讯4名控股股东出资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兴业证券出资设立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我们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本都是只用了两个月就完成了90%以上受损投资者的赔付,共有35216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赔偿金额达到5.04亿元,占应赔偿总金额超过99%,获得了社会各方面的一致认可。

经过这些实践,我公司与相关法院就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初步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法院确定我公司为特邀调解组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于诉前、诉中委派、委托、邀请我公司开展调解工作。这种合作模式成功运行后,将有望高效解决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产生的纠纷,进一步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问:我们注意到,除了专项补偿基金,投保基金公司还管理行政和解金,请问公司是否还会承接其他形式赔偿基金的管理?

答:我们公司目前是三类基金的管理人。第一类是国家层面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核心是做好底线保护,在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第二类是专项补偿基金。由市场主体提出设立投资者专项补偿基金,我们担任管理人,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经验和优势,制订赔付方案并实施赔付。

第三类是行政和解金。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依法管理行政和解金,制定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补偿投资者因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行为所受损失。目前我们已经做好制度准备,一旦市场出现需要赔付的案例,我们就会履行和解金管理人职责。今后如果再有其他形式的赔偿基金需要我们来管理,我们也非常欢迎,也有能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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