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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调降中国主权信用评级 财政部:错误决定(2)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范围,依法包括:一是地方政府债券;二是经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2.01万亿元,我国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占GDP的36.7%。

《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财政持续健康运行。

标普特别强调了中国信贷增速过快,会削弱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信贷增长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及融资结构等的综合反映,受经济结构、经济增长、历史文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同经济体的融资结构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客观上会使货币信贷呈现不同的水平,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应结合一国实际具体分析。

长期以来,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居民部门的储蓄大量通过金融中介转化为企业部门债务。高储蓄支撑了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银行贷款一直在全社会融资中占据主体地位,只要审慎放贷、强化监管,防控好信用风险,完全可以保持好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有必要指出的是,过去几年,面对世界主要国家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面对国内增长动能转换的阵痛,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中国货币增速正在逐步下降。

今年8月份,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8.9%,远低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平均增速,货币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协同性增强。同时,中国政府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压缩影子银行生存空间,有力地保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活力将进一步增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完全可以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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