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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气污染综治方案出台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

《方案》提出,将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10月底前,需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今年底前,将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此外,京津冀地区的建材行业将全面错峰生产,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将部分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将优化生产调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

《方案》明确,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9月底前将制定钢铁焦化铸造行业的错峰限停产方案。

此外,采暖季,电解铝、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上。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

根据环保部此前发布的全国空气质量情况,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城市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PM10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2%。PM2.5和PM10浓度罕见出现不降反升状况。

“今年又是‘大气十条’考核之年,年内能否完成任务,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位环保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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