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平稳运行(3)
五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印发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两次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六是重要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深化。研究完善棉花目标价格形成机制的思路方案,合理确定定价周期,调整优化补贴方法。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全面小幅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每斤分别下调3分、2分、5分,以明确的改革信号有效引导市场。
七是邮政包裹资费改革平稳实施。在稳定资费水平的前提下,简化邮政普通包裹资费体系,优化资费结构,增强价格弹性,提升服务水平。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测算,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超过97%,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价格是引导结构调整的关键信号。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创新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
一是围绕“降成本”,着力降价清费。今年以来,已累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约1800亿元,为“降成本”作出积极贡献。其中,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用能成本约1000亿元;取消、降低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600亿元以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00亿元以上。
二是围绕“去产能”,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用电继续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根据钢铁行业去产能需要,对淘汰类钢铁企业及未按期完成化解产能任务的钢铁企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有力地加速了过剩落后产能的退出。
三是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截至目前,31个省份全部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除新疆、西藏外,29个省份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除新疆外,29个省份(西藏未通管道气)的通气城市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效调动了居民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四是围绕促进环境保护,积极创新环保价费政策。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电价支持,促进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指导地方严格落实排污收费相关政策,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明显提高了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