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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洗浴遭强凑单 被多收取了64元矿泉水钱(2)

账单存猫腻竟然“被消费”

陈女士和同伴在洗浴期间,还进行了搓澡、护肤浴等消费项目。洗浴完毕后,她在大堂收银处共支付了320元现金,店家还赠送了两瓶矿泉水。换鞋时,她发现手中的消费单存在蹊跷,“原价438元,我和同伴都纳闷,怎么消费了这么多钱?”陈女士看到消费单中有一个64元的收费项目,内容竟是4瓶单价为16元的“水都矿泉水”。“我们根本没点矿泉水,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账单上?”她说。

陈女士对此感到十分气愤,找收银员理论。收银员称这4瓶矿泉水是他们帮陈女士“凑单”享受优惠用的。但陈女士表示,自己的消费金额已经达到优惠额度,不添加这64元也可以享受优惠。

“我连洗澡搓澡带保养就达到177元,我的同伴也消费了157元,再加上其他消费项目,已经远远超出了89元(优惠门槛)。”最令陈女士不解的是,自己对这64元矿泉水费竟毫不知情,“就算给我凑单,也应该告诉我吧,4瓶矿泉水我连影儿都没见到。”

面对陈女士的质疑,收银员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她提出让大堂经理出面解决,收银员称不用找经理,有事跟她说就可以。最后收银员返还了陈女士64元现金,但收回了赠送的两瓶矿泉水。“我也真是无语了,当时明明说是赠送给我们的矿泉水,我回去找她退钱,竟然把水也要回去了。”

陈女士想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买单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消费账单,以免出现“被消费”的情况。“我的钱虽然要回来了,但想给消费者提个醒,也希望一些商家不要这样欺骗消费者。”

铂宫汇馆未给出正面答复

1月23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拨打了铂宫汇馆的大堂电话,接电话的于女士自称是前台收银员,但表示“没有看到陈女士的账单不能做出解释”。记者随后添加了于女士的微信号,将陈女士的消费账单图片发给对方,但迟迟没有得到答复。

随后记者两次拨打了铂宫汇馆的大堂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称收银员于女士目前较忙,暂时没有时间接受采访。记者要求其提供大堂经理的联系方式时,该工作人员称只知道经理的小号,“我们经理目前不在大堂,你留下联系方式吧,我需要跟经理和主管研究一下再给出答复。”但一直到26日记者截稿,铂宫汇馆的相关人员一直没有联系记者就此事作出解释。

消协:付款时要核对账单

26日上午,记者拨打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可以就此事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对于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工作人员称需要对其进行调查。

适逢春节长假,长春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吃喝玩乐消费买单时,要在核实账单内容后再支付,留好消费凭据,提高自身法律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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