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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性窒息失手?其曾供述四个版本的说法(2)

四个版本的供述

陈光亮归案后也曾供述自己是为了“练胆”才杀人,随后又改口称是因为“嫖资纠纷”起了杀心。2015年6月30日,陈光亮又称杀人动机是“钱款纠纷”,还有七次供称玩“性窒息游戏”致人死亡。前后四种不一致的供述引起了辩护律师的注意。

2015年11月27日的讯问笔录中,也记录了陈光亮供述事发当天的情况。“过程中我很紧张,外面经常有声音,听起来很像是警察在敲门,我紧张中就不小心把她掐死了。”陈光亮回忆,后来发现刘晓桃“不动了”,他并没在意,“还以为她和我一样听到外面的声音起了警觉。”直到发现刘晓桃“眼睛睁得很大,嘴巴张开,舌头也伸出来了”,陈光亮才知道她已经死了。

后来,他还试图唤醒刘晓桃,但没有成功。“我给她压胸,想看能不能把她救活。又把她抱到洗手间里想用冷水激一下看行不行,后来还是不行我就把她抱回床上拿被子盖起来只露出头发。”陈光亮供称。

一审中,陈光亮当庭供述,他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关于玩性窒息游戏的供述都属实,其他供述均不属实。

“以前就是想找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理由,不想让爸、妈还有小孩他们看不起。”“在我老婆眼里,这种变态的性倾向都是很下流的,嫖娼她还能接受,但如果她知道我有这种性倾向的话,可能想起来跟我在一起过都会很害怕。”陈光亮接受警方问询时说。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审查论证人胡志强在《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中表示,根据案情和尸体检验情况,刘晓桃的死亡原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无异议。但是,窒息是如何发生的,需要具体分析。

胡志强曾在“湖南黄静死亡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海南陈满杀人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余年。他认为,根据现场的情况分析,刘晓桃颈部的损伤较为零散,按压的力量较轻,符合反复多次按压形成;且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符合性活动中的自愿受虐状态;卫生间内发现一枚金色耳环,提示可能在卫生间有过施救过程。因此,不能排除刘晓桃系陈光亮在不正当的性活动中导致意外窒息死亡。“窒息游戏致人死亡的说法和现场情况比较吻合。”胡志强表示。

经过解剖证实,死者头皮未见头皮下出血,颅骨完好,颅内未见损伤出血。本案的辩护律师毛立新认为,这与陈光亮多次供述的“抓着被害人的头发往墙上撞”情况不符,供述内容存在虚假。“陈光亮在‘窒息游戏’的供述版本中,明确否认了‘拉被害人的头往地上或墙上撞’的事实。我认为这个供述版本与尸体检验相互吻合、能够印证,更加真实可信。”

“而且,案发当晚旅社三楼有两个服务员值班,刘晓桃居住的房间离服务台比较近。多名证人证言印证,案发当晚被害人并无呼救。试想,如果陈光亮故意杀人,刘晓桃不可能不呼救反抗;如果有呼救、有反抗,不可能不发出任何声响。服务员也不可能听不到任何响声、动静。”毛立新说。

危险的“窒息游戏”

关于“窒息游戏”,此前媒体也报道过类似的案例,如2013年,在浙江宁波打工的两名“90后”少女误信网络上“勒颈使人产生快感”的信息,在租房里体验“窒息游戏”,结果一人失手将另一人勒死。活下来的少女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宁波中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

“窒息游戏”致人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失还是故意,要根据不同案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故意杀人,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明知必然发生死亡的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前者以故意为其心理主观状态,对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后者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对结果发生持否定状态。在实务中要根据案件的调查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综合来判断其主观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是反对结果发生,即死亡的结果并不是其实施行为的目的,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韩骁称。

陈光亮致人死亡案件最后要怎么认定,还得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具体判定。目前,陈光亮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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