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改革再度迎来创新 农村改革获新发展(2)
还要“研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等方面的具体办法”。据了解,上述几项改革试点,目前已在各地有序展开。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6600万户或多或少地流转了土地。
而自去年8月份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经有近300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相关试点。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在贷款用途、抵押物认定以及风险防控方面明确了底线。例如要求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以及要求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等。
多位专家称,抵押物处置是这项改革成败的关键,而试点要同时顾及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合法处置权。就需要各试点地区在实践操作中进行大量的创新和探索。
记者了解到,为防范金融风险及农民失地风险,重庆、吉林、湖北等多个省市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由借款主体、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损失风险。另外,针对部分地区撂荒严重的问题。
土地承包权的有偿退出也零星开始出现了试点。记者日前在重庆市巴南区采访获悉,该地区正在就此进行探索。目前当地已有一些农民自愿退出,实现直接财产性收入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