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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细则 要求银行业加大有效信贷投放(2)

河南银监局方面强调,为切实降低企业负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对于煤炭、钢铁等传统优势行业,以及暂时困难、未来现金流有合理市场预期的工业企业,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鼓励通过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对各级政府已决定必须破产清算的,全面清查融资情况,合理评估影响,认真研究信贷退出的方式、节奏,不搞“一刀切”大规模退出。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推动稳妥解决困难企业债务问题,河南银监局已对首批单户授信规模3亿元以上并且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535家企业,建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还将推进单户规模1亿元、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770家企业全面组建债委会。

按照《二十条》要求,债委会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不得随意停贷、抽贷。建立抽贷、压贷提前告知制度,提前收回贷款或确因授信条件变化可能出现停贷、压贷的,分别在收贷前15日、贷款到期前15日向债委会报告。

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张春表示,在经济下行期要解决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问题,就要债权银行共同对企业的发展、改革重组进行商议。

而非盲目执行贷款退出,并对企业的财务信息、改革方案等各类信息充分了解,共同确定对企业的帮扶方案,保证企业在经济下行期度过最艰难的时候,待到经济开始企稳回升之际,这些企业或许又可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实际上,今年以来,从中央监管部门到各地政府都一再强调,要求银行不随意抽贷、断贷,通过稳定资金支持来帮助企业实现解困。

今年6月,山西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要求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全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7月,山东省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

要求避免“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对在债委会中单方面采取抽贷、断贷、停贷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和银行业协会可给予同业谴责或同业制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风险的,各市可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特别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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