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顾先生存款时不知道有假币 银行该不该报案(2)
争议:银行发现假币该不该报案?
去银行存款发现假币,除了被银行当场没收外,还闹到了派出所。顾先生认为,自己家人也是假币的受害者,也不是故意持有假币,且已经同意银行收缴假币,银行还报案处理,银行的处理方式不合理。
对此,银行表示,人民银行在治理假币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对一次性发现3张以上假币或同一人在同一金融机构连续两次进行假币存兑的,严格执行现场审核查验和线索移送制度,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供使用、持有人的相关信息。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巍表示,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15年发布的第200号文的规定,上海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如果一次性发现3张以上假币的,应当及时向所属辖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银行的处置符合相关反假币工作的要求,至于警察接警到达现场后,如何处置警情是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银行和使用假币的公民应当予以配合,双方都无权干涉。
小贴士:去银行存款发现假币怎么办?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营业机构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发现假币的,应由两名具有反假货币相关资格的柜员在监控下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应当面加盖“假币”章,在《假币收缴凭证》上详细登记假币持有人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假币来源等情况,向客户出具一联《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假币一旦收缴不得再退还客户。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窦雍岗表示,储户可以就其所持的伪造货币以受害人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嫌疑人责任并追回损失。因此,顾先生可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货币的出处,包括银行柜台、柜员机、其他现金往来等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阳向南都记者表示,银行的做法并无不妥,属于在合法合理的情况内。但是如果客户在没有持有使用假币的主观故意情况下,而且储户明确同意上缴假币不需要退还。因此,银行没必要将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激化矛盾,给储户与银行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窦雍岗也向南都记者表示,银行客户办理存储业务期间被发现持有假币,并不代表该客户必然就是持有或使用伪造货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对于客户来说,银行直接报警并协助警方将客户送至派出所等行为未免刻板、生硬。
对此,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则表示,从制度上来说,该支行员工的做法是符合监管要求的。不过考虑到客户的感受,该支行员工、分管行长、营业经理、会计经理助理上门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本人也已经接受银行的道歉。
此外,顾先生认为,银行应该对发现假币如何处理在大堂内公示。对此,银行表示,银行网点目前公示的制度及文件是依据有关部门或监管要求进行公示的。对于上述涉及到的制度,银行未接到过要求公示的通知。后续公示工作该行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同时也会进一步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李景阳律师表示,假币的收缴办法等规定的确应公示公告于银行内,但不等同于银行没有公示公告就无权收缴假币并对此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