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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志科技家族化管理隐患显现 亲属交叉持股(3)

工商资料显示,朗酬投资的股东是由39名自然人股东组成,而该公司为达志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员工投资设立。其中刘红霞实缴出资额为256万元,为朗酬投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朗酬投资13.41%股份的张淑珍为达志科技的监事会主席,分别持有朗酬投资2.35%及0.53%的股份的范圣红和陆少红均为公司监事、分别持有朗酬投资0.47%及3.53%的股份的陈蔡喜和罗迎花均为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朗酬投资2.35%及3.53%的股份的董世才和张立茗分别为公司的技术总监和总工程师。也就是说达志科技的高管几乎全数通过朗酬投资这家公司间接持有者公司的股权。

如此一来,在达志科技股权结构中存在大量公司高管交叉持股,仅蔡志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就超七成。

一位接近达志科技人士透露:“达志科技股东大会,基本都是蔡志华的一言堂,除非家族内部内讧,几名主要股东都是蔡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这就给公司未来的决策和发展留下隐患。”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一股独大或内部人控制现象属于目前尚不发达成熟的A股市场比较常见的,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的必然现象,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弊端的主要表现,这种情况往往在成熟资本市场的市值会较其他对标企业低,因为这种公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存在较大的不透明性,可能会因为内部控制或关联交易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一股独大本身不是问题,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需经过核发审批和表决,并及时披露,但其与普通交易存在区别,在这类交易发生时企业更应注重规避风险。”

“如若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决策中,过度行使其权利,甚至在内部管理层和部分重要岗位任人唯亲,将对公司发展极为不利。”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前家族式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和资本运作上出现问题的屡见不鲜,而有‘裙带关系’性质的关联企业最容易与上市公司形成关联交易,从而构成利益输送。”

多笔交叉持股

或涉嫌利益输送

而目前在达志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内部,关联交易和关联借款已频频发生。

除了蔡志华妻子刘红霞在达志科技任总工程师,并担任公司股东朗酬投资的执行董事之外,与达志科技在业务上有往来的佛山市先令表面技术研究所(下称“佛山先令”)为蔡志华近亲属曾控制的企业。而达志科技委托的处理进出口业务并支付代理费的代理公司广州长佳的公司法人则为蔡志斌的妻子,其对广州长佳持股比例为45%。

达志科技招股书显示,公司曾在2011年向佛山先令进行采购涉及金额13.1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为比例0.25%;其在同一年还向佛山先令进行销售涉及金额约200万元。而广州长佳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与公司发生的代理进出口费用为5.23万元与2.76万元。

同时,蔡志华曾多次向公司借款。2013年1月份与11月份,蔡志华分别向公司临时借款500万元和100万元,并均于当天将资金返还公司。

“大多数家族企业是以个人产权或家族产权为主体的业主个人产权,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三位一体甚至四位一体。在产权归属上,大多数家族企业没有完全界定清楚,同时一旦其在利益分配、权利归属的产权上产生矛盾,这种‘内讧’将直接造成企业效率低下,成为企业崩溃的导火索,而其间复杂的关联交易或将直接成为利益输送的桥梁。最终中小投资者或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上述业内律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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