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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取得新收成 上半年共设立企业69177家(2)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记者说,自贸区下一步的复制推广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另一层面是进一步的扩区,而这两个层面的进一步的复制推广都已时机成熟。“先行先试”和“推广复制”本身就是一先一后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看,自贸区可以理解为“制度的加工器”,复制推广也才能起到自贸区的作用。

事实上,2014年10月,在上海自贸区挂牌满周年之际,商务部曾总结了上海自贸区的21项制度创新经验,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推广,包括投资管理方面的6项、贸易监管方面的9项,及金融创新方面的6项。

去年底,有媒体报道称,商务部已向自贸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提交了21项从四个自贸区建设中总结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并拟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这21项经验,有一半源自广东自贸区,另有9项由天津自贸区提供。

白明认为,我国要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需要迈出更大的步伐,特别是在稳外贸、利用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而这也应体现在自贸区经验的推广复制上。

“此次的推广复制还应特别结合G20贸易部长会议上批准的《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和《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的内容,在贸易便利化上和电子商务方面应有所侧重。”他说。

随着全球新一轮经贸规则开始重构,中国在全国范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日程愈加紧迫,“十三五”将成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政府层面显然准备在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

随着新一批自贸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在即,有媒体近日报道,第三批自贸区将于下半年内出炉。三个月前,重庆、四川、湖北、河南、广西、辽宁的官员参加了在京举办的自贸区培训班,因此,这些地区最有希望出现在第三批自贸区的名单中。

“自贸区建立的目标不是政策洼地,能否复制推广才是决定自贸区成败的关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称,面对全球经贸规则的变化,中国应当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因此,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最终目标是要推向全国,让中国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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