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信用债市场违约潮流 打破对“刚性兑付”的信仰(2)

而这会对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今年四月,受“债转股”消息、中铁物资单方面宣布暂停中票交易等事件影响,取消或延期发行的信用债大增,信用风险一度向流动性风险弥漫。

“我们可以打破刚性兑付,但不应该是一个恶意逃废债的行为。还是要强调用市场化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依然要强调市场契约精神。”周文渊说。

此外,周文渊还强调,投资者应特别关注地方政府行为。这已从民企违约后偿付率高于国企,以及不同省份国企债券违约后的不同表现上得到体现。

“特别是山西省出现的变化,他们的副省长亲自到北京为煤炭企业做路演。对投资人而言,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未来会向更有作为的方向转变。”

完善基础设施保护投资者

信用债违约的持续,亦暴露出债市尚需要完善之处。

首先是信息披露。周文渊表示,目前债券市场信息披露频率较低,“一般来说只有年末,而且年末的披露非常滞后,信息参考价值较弱。”而且,信息披露的过程亦不是很及时,涉及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资产转移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往往是发生之后或是发生了很久之后。

周文渊同时强调,债市需严厉打击虚假披露行为,“比如云峰集团这一事件,对我们债券持有人的打击是非常惊人的,基本上就是无法相信这个企业的财务报告了。”

周文渊认为,中铁物资事件对债市提出了新挑战,但也是完善制度的机遇。

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问题,亦在此轮信用风险暴露的过程中凸现出来。

他表示,目前国内债市的交叉违约和加速清偿条款的相关规定不够细致,“比如说一只债券出现违约后,其他债券怎么处理,有没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同一个发行人,其他债券到期违约了,但我的没有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但国内大部分债券,目前没有设置这些条款。

周文渊还表示,由于发行人愿意朝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发起持有人会议,因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按照规定,持有某只债券达30%的比例,才能就某个事件提出持有人大会。但实际上,30%是一个很高的比重,对一般的投资人,特别是对一些券商机构来说,很难达到。因此,他们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体现。”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