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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解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三大精选案例(2)

图解所谓“操盘术”

大单来袭,就是有人托盘?尾盘封涨停,第二天一定强势?为了让中小投资者了解一些所谓的“操盘术”的手法、原理和危害,上交所此次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案例时深入且生动地进行了“说明”。一方面,上交所通过解释异常交易行为不当影响交易运行机制的方式,列示异常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监管上的判断原则。

另一方面,交易所结合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深入分析案例中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特点,以及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行动的认定依据。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此次监管公开,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虚假申报等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相关监管认定原则亦被披露,而这在之前从未被公诸于众。

怎样的行为将可能被认定为集合竞价虚假申报?根据上交所公开的信息,该类异常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集合竞价阶段的9时15分至9时20分之间,大量申报买入或卖出,对虚拟开盘参考价产生较大影响后,又在9时20分前撤销前期全部或大部分申报,并以被影响的价格反向申报交易。

在阐述了表现形式后,上交所明确指出了监管上的判断原则,即监管上主要关注申报价格是否明显偏离股票前收盘价、申报数量是否较大、累积申报数量占同期全市场同方向申报的比例是否较高等方面,以此判断相关申报对虚拟开盘价的影响程度。

之后,上交所对投资者虚假申报导致虚拟开盘参考价异常上涨和异常下跌的两个具体案例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分时走势图示作为参考。

在阐述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的虚假申报的主要表现时,上交所特别解读了异常交易行为对其他投资者可能造成的心理影响,便于投资者理解。案例指出,刻意选择接近收盘仍是涨停且成交概率较小的证券,以涨幅限制价格大量或大额申报买入,容易使投资者误以为市场对该证券的需求强劲、下一交易日可能继续上涨。而以跌幅限制价格大额申报卖出进行“封跌停”,则可能诱使其他投资者在恐慌情绪下卖出。

投资者在尾盘的交易行为及相关股票交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特征时,则将构成典型的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虚假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一是股价在尾市阶段持续涨(跌)停直至收盘;二是进入尾市阶段时,股票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未成交量较大。越临近收盘时间,股票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未成交量越大,此后新增的买入(卖出)申报成交可能性越小。

三是在符合上述两项特征的股票交易中,投资者新增申报的行为有强化股票交易价格趋势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上交所会从投资者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的买入(卖出)未成交申报的数量或金额大小以及投资者上述申报占相关股票收盘时未成交申报的比例这两个方面,来判断该投资者新增申报的行为是否有强化股票交易价格趋势的作用。

监管主要针对大资金

不在此次监管典型案例具体“描述范围”的其他交易行为,并不代表不在监管的“法眼”之中。

上交所指出,本次公开的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案例,主要是选取了代表性较强、发生频率较高的异常交易行为。交易行为的复杂性使得公开的案例并未列举穷尽,也无法列举穷尽所有的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特别强调,对于监管案例未明确涉及,但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仍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另外,对情节严重、涉嫌市场操纵的异常交易行为,也将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另一方面,上交所特别指出,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主要针对资金交易量大,伴有异常特征,且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行为。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并不会触发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目的正是为了让广大中小投资者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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