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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供给侧改革意见发布 提出四大目标(5)

25.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广应用低温及准低温储粮,充氮、惰性粉、多杀菌素等虫霉绿色防治,平房仓负压横向通风等储粮新技术,以及粮食污染监测、现场快速检验、真菌毒素和重金属消减等质量安全保障新技术。建立粮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广泛征集行业技术难题和科技需求,促进粮食科技创新成果与需求对接、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对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多方共赢模式,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节约的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早日形成现实生产力。

26.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创新型示范企业,支持大型粮食企业与有关单位联合组建粮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7.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全面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结构层次,建立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培育国家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快建立粮食行业“首席科学家(研究员)”制度,大力培养粮食行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团队。采取与粮食行业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在职进修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一线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积极开展在职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实施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重点人才引进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构建起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信贷支持。突出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强与其他政策性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多层次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企业开展购销、加工等业务创造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统筹使用好各类发展资金,加大产业经济发展、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和粮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项目支撑。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规划、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各地相关规划中明确的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为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涉及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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