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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获18个领域41项措施激励(2)

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多部委文件激励依法、合规、积极纳税,顶层设计以如此力度来鼓励纳税前所未有。文件最大的亮点就是鼓励积极纳税者,让过去偷漏税而获利的逆向激励变为合法纳税的正向激励。当然,政策落实仍然有待细化。此外,也需要在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等诸多方面进行激励,以实现纳税为荣、纳税激励的最终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备忘录的公布对于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平台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按照规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对A级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领域失信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将未纳入其他领域失信名单的A级纳税人确定为联合激励对象。而对于在其他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A级纳税人,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参与守信联合激励资格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停止适用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要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者获得回报。此次文件把纳税信用和多部门多领域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这是未来的一个方向。市场交易的前提是信用交易,通过让守信者获得更好的回报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也是未来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方面。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包括建立触发反馈机制,实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和归集共享机制等。

而此前,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由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等38个部门会签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

业内专家指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是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的基础。当前,仍需要加快建立各部门信用共享,尤其是政府部门掌握公共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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