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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混改采购成本降3.2亿 净利润3200万元(2)

“过去,最担心的是国企利用强势地位挤压我们。如今,愁云一吹而散。因为钱都是我们自己的,如果出现浪费,谁都承受不了。经双方股东协商,我拥有降成本、拒绝浪费的权力。”李长福说,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所有股东都可以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对不合理费用支出实行一票否决。

2015年,新公司正式挂牌运营,通过对船用钢材的精深加工和后端仓储及配送,形成了从船用钢材到船舶配套部件,再到专业仓储配送的一站式、集约化、高效率的生产经营模式,运行第一年就实现净利润3200万元。

中船重工携手地方优秀民企根据业务需求探索“增量混改”之路,不但壮大了国有经济,而且使民营资本进入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形成了“国民共进”的融合体系,为大型国企在现阶段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样本。

一、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在“增量”而不是“存量”,由子公司在核心业务方面实施“增量混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产品竞争力。中船重工物贸集团董事长杨乾坤对比“混改”前后中船重工的采购费用和生产制造成本时发现,通过新公司进行集中采购为国家节约采购费用3.2亿元,节省生产制造成本8000万多元。

二、是国有资本利用民营经济活跃的生产力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运行机制,能够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中船重工(唐山)船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先后制定了经营活动分析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员工聘用管理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等管理办法,减少行政化色彩,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广泛开展创新、研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活动,对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是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公平、公正的监督约束机制,让国企的经营和管理更加透明,杜绝腐败、浪费行为的发生。李长福说,他在日常接待、项目招投标、人员办事效率等方面,已使用15次否决权,多次及时制止人员重复和费用浪费现象。

四、是民营资本进入此前未能进入的领域,可以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潜在的优势和作用,克服国企决策环节多、工作效率低等沉疴痼疾,形成“国民共进”的融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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