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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银行跻身IPO窗口排队 分行违规遭银监会罚款(2)

下属分行违规遭银监会罚款二十万元

就在威海银行积极推进A股上市进程之际,该行却于日前因下属青岛分行涉及违法违规,而收到了银监会青岛银监局开出的一纸行政处罚罚单。

银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5月31日,威海银行青岛分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遭到银监会青岛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二十万元,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记者查阅发现,该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处罚情形包括: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刚进A股IPO排队名单就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这是否会对威海银行上市之途造成负面影响?在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在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中包括: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威海银行青岛分行被银监会给予了行政处罚,但处罚金额仅为二十万元,为处罚标准的下限,因此并不一定构成首发上市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认定的“情节严重”。在改正并上缴罚款后,对于其筹备A股上市应该不会构成实质影响。而与威海银行一样,也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情形遭到行政处罚的包括了多家银行,其中也涉及部分已上市银行。

加大查处力度数千张罚单彰显监管决心

记者发现,自去年9月份银监会修订后《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后,作为银监会加强银行业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银监会官网“行政处罚”一栏的罚单开始密集增多,仅从去年9月份至今,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已公布罚单数千张,涉及的违法违规行多集中为票据违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收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新修订后的《办法》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有关信息,以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在诸多违规行为中,与威海银行一样,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银行也是数量众多。在证监会青岛银监局同一天披露的8张行政处罚名单中,有高达6家银行是因为此种原因被罚。

据记者了解,所谓“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先向企业发放贷款,全额转作保证金,然后开出等额银行承兑汇票,这样企业所获得的借款最终是以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支放,银行既发放了贷款,又增加了保证金存款。由于无形中增加了银行存款规模,这也成为了一些银行员工完成存款任务的“捷径”,使得信贷人员在工作中为了追求存款冲淡了对贷款条件的审查。

然而这种操作无形中造成了存款的虚增并扩大了银行经营中的风险,显然,部分银行不惜违规操作,与其过度强调业务规模考核机制不无关系。如今银监会加大对此项违规行为的查处,也是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银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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