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神州优车被举报上市文件造假?缘何“盯上”神州优车(2)

《举报信》的六项内容

2016年4月12日,神州优车提交新三板挂牌申请,公开披露了《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吴学益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他经过详细研读前述文件,发现其中大量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重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业务规则,神州优车不仅直接欠缺新三板挂牌的多项条件,而且构成对投资人的严重欺骗。

吴学益给《法制日报》记者发来了《举报信》原文。在其近两万字的《举报信》中,指出了神州优车存在六大法律问题:

1、对商业模式的描述存在明显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对市场份额的描述、盈利预测存在严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根本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商业模式属于非法营运,直接违反交通部和多地现行法律规定,不具备出租运营资质,持续经营存在严重法律障碍。

4、不具备任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涉嫌违反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规定。

5、用工模式属于滥用劳务派遣,并存在收取三万多名司机四亿多元保证金、强迫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

6、因非法营运被多地交通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及约谈。《公开转让说明书》对于所有被行政处罚及约谈均只字不提,属于存在“重大遗漏”。《法律意见书》只提及两起税收处罚案件,未涉及神州优车因非法营运被处罚及行政约谈,更对神州优车商业模式存在的巨大监管风险做出了不真实的结论。

基于此,吴学益认为,神州优车完全不具备新三板挂牌申请条件。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神州优车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不准许其挂牌申请。

神州优车称举报失实

神州优车在5月17日的声明中称,他们读过《举报信》后发现,《举报信》中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存在断章取义、曲解相关法律法规、刻意误导公众的情形,明显是对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的恶意造谣中伤,企图干扰神州优车新三板的正常审核。

神州优车称,神州专车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通过“专业司机、专业车辆”的B2C共享模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专车服务,赢得广大客户高度认可。在新三板挂牌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如实、详尽的陈述和披露。

声明称,“我们欢迎任何个人和机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监管机构反馈任何问题。但是对于任何捏造事实、造谣中伤的行为,我们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随后,神州优车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向公司运营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报案,5月19日,案件已受理。

神州优车发言人杜洋说,从4月12日正式提交挂牌申请开始,已遭到许多来自网络的攻击,这次吴学益举报的内容跟之前的攻击基本类似,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判断这是一次有预期、有策划的行动。

上一页123下一页